目的和意義如下:
1、創建文明城市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載體,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推動力。建設和諧社會要從建設文明和諧社區做起,文明城市是和諧社會的現實根基,城市越“文明”,社會和諧的根基越牢靠。
2、創建文明城市在整個文明創建工作中處於“龍頭”地位,對於壹個地區、壹個城市市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都具有示範帶動作用。
3、創建文明城市是引導我國城市化、現代化建設的理想範式。人類文明的演進經歷了原始蒙昧時代的文明、農業社會的文明、工業社會的文明、信息社會的文明,不同時代的城市文明與社會和諧、社會文明狀態是壹致的。
創建文明城市對市容市貌要求:
規劃合理,公***建築、雕塑、廣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觀實用,與居住環境相和諧,能給人以美的享受。
街道整潔衛生,無亂張貼(包括牛皮癬)現象。
公園、綠地、廣場等公***場所氣氛祥和。
創建文明城市對市民在公***場所道德方面要求:
公***場所無亂扔雜物、隨地吐痰、損壞花草樹木、吵架、鬥毆等不文明行為。
所有室內公***場所和工作場所全面禁煙,並有明顯的禁煙標識。
影劇院、圖書館、紀念館、博物館、會場等場所安靜、文明,無大聲喧嘩、汙言穢語、嬉鬧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