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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的生平簡介 關於蘇軾的簡介

1、蘇軾(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自號道人,世稱蘇仙。宋代重要的文學家,宋代文學最高成就的代表。漢族,北宋眉州眉山(今屬四川省眉山市)人。宋仁宗嘉祐(1056—1063)年間進士。其詩題材廣闊,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獨具風格,與黃庭堅並稱“蘇黃”。詞開豪放壹派,與辛棄疾同是豪放派代表,並稱“蘇辛”。又工書畫。有《東坡七集》、《東坡易傳》、《東坡樂府》等。

2、蘇軾於宋仁宗景祐三年(1037年1月8日)出生於眉州眉山,是初唐大臣蘇味道之後。

3、嘉祐元年(1056年),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

4、嘉祐六年(1061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為“百年第壹”,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

5、熙寧四年(1071年)蘇軾上書談論新法的弊病。王安石很憤怒,讓禦史謝景在皇帝跟前說蘇軾的過失。蘇軾於是請求出京任職:熙寧四年至熙寧七年(1074年)被派往杭州任通判、熙寧七年秋調往密州(山東諸城)任知州、熙寧十年(1077年)四月至元豐二年(1079年)三月在徐州任知州、元豐二年四月調往湖州任知州。革新除弊,因法便民,頗有政績。

6、元豐二年(1079年),蘇軾四十三歲,調任湖州知州。這年七月二十八日,蘇軾上任才三個月,就被禦史臺的吏卒逮捕,解往京師,受牽連者達數十人。

7、出獄以後,蘇軾被降職為黃州(今湖北黃岡市)團練副使(相當於現代民間的自衛隊副隊長)。

8、1084年(元豐七年),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

9、1085年,宋哲宗即位,高太後以哲宗年幼為名,臨朝聽政,司馬光重新被啟用為相,以王安石為首的新黨被打壓。蘇軾復為朝奉郎知登州(蓬萊)。四個月後,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

10、元祐四年(1089年),蘇軾任龍圖閣學士知杭州。

11、紹聖四年(1097年),年已62歲的蘇軾被壹葉孤舟送到了僥邊荒涼之地海南島儋州(今海南儋縣)。

12、徽宗即位後,蘇軾被調廉州安置、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1101年)大赦,復任朝奉郎,北歸途中,於建中靖國元年七月二十八日(1101年8月24日)卒於常州(今屬江蘇)。葬於汝州郟城縣(今河南郟縣),享年六十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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