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管及組織地方的審計工作;
2、負責監督並執行審計規章、國家審計準則和指南,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等工作;
3、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4、完成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審計局的基本權限包括:要求報送資料權、檢查權、調查取證權、行政強制措施權、提請協助權、移送權、處理處罰權以及通報或公布審計結果權。
審計局是主要負責地方政府各部門和所有企事業單位的審計監督工作的組織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