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委托代理人(authorized agent),是指基於當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行使訴訟代理權,代為訴訟行為的人,委托代理人壹般情況下是通曉法律的人士或律師。
3、委托代理與法定代理相比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壹,代理權的發生是基於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不是由法律規定。
第二,代理的事項及權限,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壹般由被代理人自己決定,委托代理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
第三,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委托代理人向受訴人民法院遞交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是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聲明委托他人找為訴訟的訴訟文書,是委托代理人取得委托代理資格,為被代理人進行訴訟的證明文書。
4、依民事訴訟法第50條規定:“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註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 委托代理人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5、委托代理是在訴訟上為當事人提供方便,維護其合法權益的壹種代理制度。在實際生活中,壹些當事人因某些原因難以親自訴訟,或者因缺乏法律知識和訴訟經驗需要在訴訟上獲得他人的幫助,這就需要委托他人代理訴訟。當事人通過委托代理人進行訴訟,可以充分地行使其訴訟權利和履行訴訟義務,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6、還可以參考相關法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