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文是壹種直接、迅速反映社會事變或動向的文藝性論文。特點是“雜而有文”,短小、鋒利、雋永,富於文藝工作者色彩和詩的語言,具有獨特的藝術感染力。在劇烈的社會鬥爭中,雜文是戰鬥的利器,比如魯迅先生的雜文就如同“匕首”“投槍”直刺壹切黑暗的心臟。在和平建設年代,它也能起到贊揚真善美,鞭撻假惡醜的針砭時弊的喉舌作用。比如《莊周買水》、《剃光頭發微》等文章就是如此。
我國文學史上第壹個提出“雜文”這個概念,並把它當作壹種獨立的文體的人,是南朝(梁)文藝理論家劉勰。他在《文心雕龍》中專門寫了題名“雜文”的壹章。他壹方面總結前人的雜文創作情況,並總括其名為“雜文”,另壹方面又歷述秦漢以來雜文有三類,以宋玉的《答楚王問》、枚乘的《七發》、揚雄的《連珠》等為最早的代表作。但事實上早在先秦散文興起之時,雜文也已隨之出現。秦諸子百家的文章,實際上就是雜文。後來,雜文又有新的發展。唐代韓愈的《雜說》、柳宗元的《桐葉封弟辨》、晚唐皮日休、陸龜蒙、羅隱等的雜文,明代劉基的《賣柑者言》等,都是有名的代表作品。雜文不僅源流最早,而且它的地位最初也很高。誠如班固所說:“雜家者流,蓋出於議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比其所長也。”可見,雜文對於當時社會的作用之大。
“五四”運動以後,許多革命家、思想家、文學家都寫過優秀的雜文。其中最傑出的當首推魯迅,他是開創壹代雜文新風的大家。他說:“在風沙撲面,狼虎成群的時候”,雜文是“匕首和投槍,要鋒利而切實”,是“和讀者壹同殺出壹條生存的血路的東西”;也“是在對有害的事物,立刻給以反響或抗爭,是感應的神經,是攻守的手足。”這就將現代雜文的作用作了準確的說明。
簡單講“雜文”:散文的壹種。它是直接而迅速地反映社會事變或社會傾向的壹種文藝性論文。以短小、活潑、鋒利為特點。內容廣泛,形式多樣。有關社會生活、文化動態以及政治事變的雜感、雜談、雜論、隨筆,都可歸入這壹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