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目的內容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l、懲罰說。認為刑罰目的在於限制與剝奪犯罪分子的自由與權利,使他們感到壓力和痛苦,從而防止犯罪的發生。
2、改造說。認為刑罰目的不在於報復或懲罰,而是通過對犯罪人的懲罰來改造罪犯,使其重新做人。
3、預防說。刑罰目的在於防衛社會,包括壹般預防與特殊預防。
4、雙重預防說。認為中國刑罰既有懲罰犯罪分子的目的,又有教育改造犯罪分子的目的。
5、三目的說。目的之壹在於懲罰,預防犯罪;目的之二是壹般預防;目的之三在於教育廣大群眾增強守法觀念,積極同犯罪分子做鬥爭。
6、預防和消滅犯罪說。
7.根本目的和直接目的說。其根本目的是預防犯罪、保衛社會;直接目的是懲罰犯罪,伸張正義,威懾犯罪分子和社會上的不穩定分子,抑制其犯罪觀念,改造犯罪分子,使其自覺遵守社會主義法律秩序。
8、二元說。刑罰目的是報應之刑與預防之刑的二元統壹。
9、新根本目的和直接目的說。認為刑罰的根本目的是保護廣大公民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秩序,保障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順利進行;刑罰的直接目的是預防犯罪,包括特殊預防和壹般預防兩方面。
中國刑法學界之所以對刑罰目的的認識眾說紛紜,莫衷壹是,關鍵是沒有對以下幾個問題形成統壹的認識:1、刑罰目的之概念;2、刑罰本質屬性與刑罰目的的區分;3、刑罰功能與刑罰目的的區別;4、犯罪產生的原因與刑罰的關系。
目的層次
刑罰目的是國家制刑、求刑、量刑、行刑和督刑所希望取得的理想效果,國家運用刑罰僅僅是為了對已然之罪的報應、對未然之罪的預防嗎?報應刑與預防刑是否也有其目的性?他們是否也會促進某種更深壹層次的目的價值的實現呢?要想找到問題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