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當兵要求最低文化程度是初中以上。
2、男青年為年滿18至20歲,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寬到22歲,大學本科畢業,自願參軍的,可放寬到23歲。
3、男性身高不低於162cm;女性身高不低於160cm。
4、不能超過正常體重的25%,不能低於正常體重1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兵役法》 第十二條 每年十二月三十壹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歲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征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征集當年十二月三十壹日以前年滿十七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服現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