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國論》的歷史背景:蘇洵生活的年代,北宋每年要向契丹和西夏上貢大量銀兩以及商品。這樣賄賂的結果,助長了契丹、西夏的氣焰,加重了人民的負擔,極大地損傷了國力,帶來了無窮的禍患。
當時的北宋四周環伺,政策上求和,積貧積弱,而蘇洵正是針對這樣的現實撰寫《六國論》的。
擴展資料《六國論》提出並論證了六國滅亡“弊在賂秦”的精辟論點,“借古諷今”,抨擊宋王朝對遼和西夏的屈辱政策,告誡北宋統治者要吸取六國滅亡的教訓,以免重蹈覆轍。
《六國論》壹開始,首先提出了六國破滅的原因。劈頭四句話“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蘇洵就斬釘截鐵地給六國之所以滅亡定下結論。
蘇洵認為:六國之所以滅亡,不在於它們的武器不銳利,也不在於它們仗打得不好,而是在於他們壹味地拿土地作為賄賂,向秦國乞求和平。“賂秦”就是賄賂秦國。這實際上是削弱自己力量,助長敵人的侵略野心,促使自己走向毀滅。
所以作者接著申述說:“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然而事實上又並不是所有六國都向秦國奉獻土地,而那些沒有“賂秦”的國家也破滅了的原因是何,或曰:“六國互喪,率賂秦耶?”蘇洵故意這樣設問。
然後又作了回答:“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因此,歸根結底,“賂秦”是莫大的致命傷。以上這些就是通篇的基本論點,突出強調六國破滅“弊在賂秦”,這是從六國方面來說的。
接著蘇洵再從“賂秦”的兩個方面來論述這種做法的後果。蘇洵指出:秦國由於接受賄賂所得到的土地,比秦國打勝仗所得到的土地要多出百倍,其他各國由於送賄賂而喪失的土地,比它們打敗仗喪失的土地也要多出百倍。
這裏的“秦之所大欲,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戰”,是側重照應開頭四句中的“非兵不利,戰不善”,是從另壹個角度補充和闡發了“弊在賂秦”的論點。
戰國當時的國與國之間的外交關系本來很紛繁復雜,但是蘇洵只就對秦國的態度上,從六個國家當中區別出兩個類型,“賂秦”和“不賂秦”;三種情況:第壹種是韓國、魏國和楚國“以地賂秦”,第二種是齊國附隨秦國,第三種是燕國和趙國“用武而不終”。
三種情況中的第壹種屬於“賂秦”壹類,第二種和第三種屬於不“賂秦”壹類。蘇洵首先把力量集中在“賂秦”問題上,為六國的破滅立論。因為這才是六國破滅的根本要害,不僅“賂秦”的韓、魏、楚三國因此喪亡,不僅幻想保持互不侵犯局面的齊國因此不能保全,而且,即使能夠跟秦國較量壹下的燕國、趙國也因此失敗。
寫文章就應該扣緊中心問題去發揮。重點擺對了,又要把它同別的部分聯結起來,看出它們的相互關系。所以作者集中論述了“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以後,進而又論述“不賂者以賂者喪”的道理。當然,態度、分寸是不同的。
蘇洵對賂秦的韓、魏、楚三國是根本否定,對依附秦國的齊國是嚴肅批判,而對“用武而不終”的燕、趙兩國是深切惋惜。這樣,文章就顯得分外有條理,有層次,暢達透辟,嚴密完整,使別人對自己的論點無可懷疑、無可駁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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