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什麽要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
(1)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是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村市場經濟制度的需要。市場經濟的基礎是產權制度,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確權登記頒證,是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農村產權制度的基礎和前提。(2)是摸清基本國情的重要舉措。眾所周知,家庭承包是從聯產承包開始的,當時農村為了保證“交足國家的、留足集體的”糧食等農產品,普遍存在以產量最高的農田作為標準田,其他的耕地采取折扣方式以多頂少,即1.2或1.5實際畝折扣為壹標準畝,據此承包給農戶。由此,導致承包檔案資料記載的面積與二調面積出入較大,通過全面的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有助於將這些數據摸準搞清,為宏觀決策提供可靠依據。(3)是賦予農民真正財產權、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重要保證。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要求賦予農民更多的財產權利,而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最基本、最直接、最可靠的財產權利,通過按《物權法》要求進行確權登記頒證,能夠依法落實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用益物權權能,為農民通過入股、抵押、擔保和流轉等形式,增加財產性收入暢通渠道。
2、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的重大意義是什麽?
(1)有利於進壹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促進黨在農村基本政策的落實。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礎。把土地承包關系搞紮實,把老百姓承包的地塊、面積、空間位置等進壹步搞清楚,有利於夯實黨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推動黨在農村基本政策的落實到位。(2)有利於維護農民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生產經營積極性。按照《物權法》的規定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登記頒證,是建立城鄉統壹的不動產登記制度的重要舉措,能夠依法落實農民的土地財產權,讓農民的財產權益依法得到有效保護。(3)有利於落實黨的強農惠農政策、發展現代農業。通過開展確權登記,把地塊、面積、位置搞清楚,既利於保護好耕地,保障13億人的吃飯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和落實壹系列的強農惠農政策,更有利於國家依據登記的數據,擬定現代農業發展規劃,出臺促進土地流轉的政策措施,通過引導土地規範流轉,在堅持家庭經營基礎上,大力促進種田大戶、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育、壯大,有效解決大量農村勞動力進城後誰來種地的問題。(4)有利於創新農村社會管理、促進農村社會穩定。農村稅費改革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是影響農村穩定的最突出、最重要的因素。其產生的主要原因是土地承包原始數據和資料保護不力,流轉過程中合同不規範、面積不準確、信息不對稱等。通過確權登記頒證,將農戶承包數據和資料實現信息化管理,既能打消農民流轉會產生歸屬糾紛的擔憂,又為解決土地承包經營糾紛提供最清晰、最原始的重要數據,為化解農村的這些矛盾提供最有效、最堅實的基礎。
3、確權登記頒證的工作步驟有哪些?
本次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涉及廣大農民切身利益,各種潛在的歷史矛盾十分復雜,必須采取積極、穩妥、慎重的辦法逐步推進,壹般按6個步驟開展工作:(1)宣傳發動。要把確權登記的重大意義、政策規定、遵循原則等,通過致農民朋友壹封信、編印操作手冊,召開鄉、村、組幹部動員會和農民群眾座談會等形式,進行深入廣泛的宣傳,將基層幹部群眾的思想廣泛發動起來,調動他們積極主動參與。(2)清查核實。將歷史資料、地塊現狀、群眾反映、爭議糾紛等有關資料、情況要壹壹摸清查實,切實做到資料全、數據真、情況準,為開展確權登記奠定紮實基礎。(3)調繪勘測。由專業測繪人員為主、組織農民代表參與,依據二輪承包合同及權證等資料,對農村承包土地進行調繪勘測,力求精準實。(4)張榜公示。將清查的歷史資料、調繪勘測初步結果在村民集中活動場所,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全體村民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要由農戶簽字認可。有異議的要對(2)、(3)二個步驟重新核查,核查結果再次張榜公示,直至絕大部分農戶簽字認可。對極少數仍存異議的,暫緩確權登記。(5)登記頒證。經公示無異議的農戶承包土地,按規定程序予以登記頒證,並將結果再次公示,確認無異議後向承包農戶發放權證。(6)歸檔管理。將本次各階段相關資料按紙質和電子兩類分門別類、歸集整理、全面系統、科學建檔,由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和檔案管理部門分別妥善保存,並按要求為今後查閱打好基礎。
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的主要內容是什麽?
(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姓名(名稱)及基本情況(性別、出生年月);(2)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名稱和編號;(3)承包經營期限和起止日期;(4)發包農村土地的集體經濟組織名稱、土地區位、土地面積、土地用途;(5)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變動情況;(6)核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機關及日期;(7)其他應當註明的事項。
5、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有哪幾種方式?
(1)家庭承包方式。A、準備前期資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臺帳、登記簿、農戶信息等資料,形成農戶承包地登記基本信息表。處理國土“二調”或航空航天影像數據,形成用於調查和實測的基礎工作底圖。B、入戶權屬調查。根據基礎工作底圖和農戶承包地登記基本信息表,入戶實地進行承包地塊權屬調查,由農戶進行確認。對存在爭議的地塊,待爭議解決後再登記。C、測量或標註地塊成圖。按照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規程(試行)》規定的“農村承包土地調查技術規範”要求對承包地塊進行測量或標註和繪圖,並標註地塊編碼和面積,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圖。D、公示審核。由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組審核地籍草圖後,在村內公示。對公示中農戶提出的異議,及時進行核實、修正,並再次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農戶簽字確認後作為承包土地地籍圖,由村上報所在鄉(鎮),匯總並核對後上報縣政府。E、建立登記簿。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按照統壹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應當采用紙質和電子介質。為避免因系統故障而導致登記資料遺失破壞,應當進行異地備份。如果條件允許,應采取多種方式多地備份。F、發放承包經營權證書。依照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記載內容,發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G、資料歸檔。按照農業部、國家檔案局《關於加強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工作的意見》(農經發〔2010〕12號)規定,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整理登記相關資料並歸檔。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本次確權登記可以直接采用國土部門提供的航空數碼彩圖,在該圖基礎上勾圖到戶並制作戶籍圖粘貼到頒發的承包經營權證上。
(2)其他承包方式。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依法承包農村“四荒”地的,當事人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按照《中華人民***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33號)有關規定辦理登記,頒發經營權證。對境外企業、組織和個人租賃農村集體土地,暫不予登記。
變更登記、註銷登記。承包期內,因下列情形導致土地承包經營權發生變動或者滅失的,進行變更、註銷登記:壹是因集體土地所有權變化的;二是因承包地被依法征占用導致承包地塊或者面積發生變化的;三是因承包農戶分戶等導致土地承包經營權分割的;四是因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讓、互換方式流轉的;五是因結婚等原因導致土地承包經營權合並的;六是承包地塊、面積與實際不符的;七是承包地滅失或者承包農戶消亡的;八是承包地被發包方依法調整或者收回的;九是其他需要依法變更、註銷的情形。根據當事人申請,由鄉(鎮)報請縣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依法辦理變更、註銷登記,並記載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
6、對外出務工未歸承包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如何進行登記?
對於常年外出未歸、未委托代理人又無法聯系的外出人員,可先查清二輪土地承包以來的土地承包狀況,按現有承包合同登記的四至和面積預留出相應的土地,待聯系到當事農戶後再按本次登記的相關規定進行確權登記頒證。對預留期間當事農戶無法自行管理而又未委托他人管理的,其土地暫由集體代為管理。
對外出務工經商農民的承包地,本人不願耕種的可以依法進行流轉,但其承包經營權仍受法律保護。除非本人提出書面申請自願放棄承包權,否則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剝奪或限制其承包權。已經收回或調整其承包地的,原則上應立即退還。不能立即退還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妥善處理。對承包地已經被鄉村組織流轉給別人耕種的,由鄉村組織負責原承包農戶與現耕種人直接協商,如原承包農戶同意繼續流轉的,流轉收益必須全部歸原承包人。經協商達不成壹致意見的,應將原承包地歸還原承包農戶。如果原承包地已被鄉村組織發包給本集體組織其他成員,能夠收回退還的應限期收回退還,不能收回退還的,鄉村組織須制定給原承包農戶合理的經濟補償方案,經原承包農戶同意後由鄉村組織負責給予原承包戶經濟補償。
7、二輪土地承包不完善的以什麽為基礎進行確權登記頒證?
《中華人民***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因此,確權登記頒證應以土地承包合同為基礎。
二輪土地承包時已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的,以二輪土地承包合同為基礎;土地承包合同不完善的,應補簽承包合同後再確權登記頒證;補簽承包合同的起止時間要與當地二輪土地承包合同時間壹致。
8、實測土地面積與承包合同及原來的經營權證書記載有出入的,如何填寫登記簿和新證書?
確權登記頒證應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規定,對實測面積,經公示後據實登記。在登記簿中如實填寫“承包地二輪合同面積”和“實際測量面積”(註:農業部登記簿樣本中“承包地塊情況”分別設計了“承包地合同面積”和“實測面積”兩項內容,無論實測面積與合同面積是否有出入,都應分別填寫)。對二輪合同面積因地塊等級不同折畝計算的,要在登記簿“承包地塊情況”的“承包地二輪合同面積”欄內予以註明;對出入較大的要對土地地籍草圖進行審核,在村、組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才能確權登記。經營權證書只填寫實際測量的面積。
9、對以前個別進行了承包土地調整的地方如何確定家庭承包地的面積?(以當地政策為準)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陜西省農業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中若幹具體問題處理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政策的有關規定,對以前個別地方對承包地進行了調整的,按照尊重歷史、正視現實的工作原則,在不違背法規政策的前提下,實行民主協商、村民議決。只要群眾認可無異議,在履行完相關手續的前提下,可依據土地承包現狀予以確權登記頒證。群眾有異議的,按照法律程序解決爭議後,再行確權登記頒證。
10、對土地集體所有權有爭議的如何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
集體經濟組織相互之間或與其他組織之間存在土地所有權爭議的,先由國土行政主管部門明確土地所有權,再按照相關程序對所涉及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進行登記,土地所有權壹時難以明確的暫緩登記。
11、未經批準私自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如何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
對於未經國土資源部門依法審核批準,自行或者流轉給別人將承包地改作宅基地建房或者用於其他非農業用途的,如果占用土地可恢復為農用地,仍按原承包農戶進行登記;若建設了固定性建築,則不對該面積確權登記。對其擅自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行為,由集體經濟組織報請鄉鎮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機構依法處理。
12、土地經統壹規劃整理的如何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
登記工作開始前,鼓勵村民小組在民主協商的基礎上,引導農戶對細碎化的承包地塊進行整合,減少戶均承包地塊,擴大經營規模,然後按整合後的土地承包關系登記。對以前統壹規劃整理了的承包土地和農村土地流轉以後,受轉方統壹規劃整理了的土地,應按土地整理或流轉以前涉及的農戶承包關系,合理確定相關農戶的承包地四至界限後進行登記。這種情況的承包地四至界限供檔案記載使用,不改變已形成的土地流轉關系。
1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中記載的土地承包起止時間如何確定?
本次登記的土地承包到期時間,統壹填寫二輪土地承包到期時間,以後國家“長久不變”的具體政策出臺後再統壹調整。起始時間不寫具體日期,仍屬於二輪土地承包範疇。由於這次是全面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本次登記以前頒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其他檔案記載在本次登記結束後壹律作廢。登記工作應嚴格執行技術規範,時間服從任務和質量,不能降低標準趕進度。
14、對出嫁女和入贅男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如何進行確權登記?
出嫁女和入贅男的新居住地變更分配承包土地時,應將其納入分配範圍;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在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應收回。新居住地已給其分配承包地的,所在村民小組有向原居住地村民小組告知的義務,原居住地不再保留其承包地。
15、現役軍人、在校大中專學生、服刑人員、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否有權確權登記?(以當地政策為準)
根據《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第九條規定:“承包期內,集體經濟組織應當為本集體經濟組織的下列人員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壹)承包方全家戶口遷入小城鎮,不願放棄土地經營權的;(二)解放軍、武警部隊的現役義務兵和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士官;(三)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的在校學生;(四)服刑人員。”因此只要原戶口在本村,上述人員均應該確權登記。
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軍提幹、達到年限的士官已取得承包地的,按照陜西省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規定不再保留。大中專在校學生保留承包地的,可以進行確權登記;沒有保留大中專在校學生的承包地的,登記中不再重新處理。大中專學生畢業三年以上未落戶村民小組、沒有返回原籍從事農業生產的,其承包地可不列入登記範圍。上述情況均可轉給本戶未分承包地的其他成員。
16、全家遷入小城鎮居住但戶口仍在農村的承包土地如何確權登記?
2010年7月10日以前已進城落戶並退出承包土地的,不列入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範圍。農民進城落戶後已按我省相關規定退出承包土地並領取了經濟補償的,不再列入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範圍。對於在小城鎮落戶、仍保留承包土地的,按《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登記;對舉家遷入設區市的,不再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依法收回其承包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