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壹兒童節快樂:Happy Children's Day。
六壹兒童節定於每年的6月1日。為了悼念1942年6月10日的利迪策慘案和全世界所有在戰爭中死難的兒童,反對虐殺和毒害兒童,以及保障兒童權利。
1949年11月,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莫斯科舉行理事會議,中國和其他國家的代表憤怒地揭露了帝國主義分子和各國反動派殘殺、毒害兒童的罪行。會議決定以每年的6月1日為國際兒童節。
它是為了保障世界各國兒童的生存權、保健權和受教育權,撫養權,為了改善兒童的生活,為了反對虐殺兒童和毒害兒童而設立的節日。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將6月1日定為兒童的節日。
擴展資料
首次提出:
1925年8月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關於兒童福利的國際會議上,首次提出了“國際兒童節”的概念。本次大會有54個國家的愛護兒童代表,聚集在瑞士日內瓦舉行“兒童幸福國際大會”,通過《日內瓦保障兒童宣言》。
宣言中,對於兒童精神上應有的享受、貧苦兒童的救濟、兒童危險工作的避免、兒童謀生機會的獲得,以及怎樣救養兒童等問題,均有熱烈討論。自此次大會後,壹方面藉以鼓舞兒童,讓兒童感到幸福、快樂,另壹方面也為引起社會重視與愛護,各國政府都先後規定“兒童節”。
1949年11月國際民主婦女聯合會在莫斯科召開執委會,正式決定每年6月1日為全世界少年兒童的節日,即國際兒童節。
百度百科-六壹兒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