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以下行為將被判罰“警告”
1、雙腳越出邊界線;
2、逃避或拖延比賽;
3、倒地;
4、抓、摟抱或推對方運動員;
5、攻擊對方運動員腰以下部位;
6、用膝部頂撞或攻擊對方運動員;
(二)以下行為將被判罰“扣分”
1、主裁判員發出“分開”(Kal-yeo)口令後攻擊對方運動員;
2、攻擊已倒地的對方運動員;
3、抓住對方運動員進攻的腳將其摔倒,或用手推倒對方運動員;
4、故意用拳攻擊對方運動員頭部;
5、教練員或運動員打斷比賽進程;
跆拳道比賽分為3局,每局2分鐘,局間休息1分鐘。藍方和紅方選手使用規則允許的技術動作努力擊敗對手。比賽結果根據雙方運動員三局的得分總和來計算,得分多者為勝者。
在比賽中,用腳踢擊對手軀幹部位壹次只能得1分,而用腳擊打上對手頭部則可以得2分;如果擊倒對手,裁判員讀秒後再加1分。因此,雖然用腳踢技術擊打上對手頭部的難度比較大,但許多運動員在比賽中也還是千方百計的使用腳擊打頭部的技術以盡可能地多得分。
跆拳道規則
在比賽中,如果壹方采用摟抱、推拉對手、消極逃避比賽,用肘、膝頂擊對手,摔倒對手、故意用拳攻擊對手面部等犯規動作則會被判罰警告或扣分(壹個扣分扣1分)。
場上的教練員打斷比賽進程或使用過激言語、行為,嚴重違犯體育道德也會被主裁判警告或扣分。如果壹名運動員累計被扣掉4分,則要被判“犯規敗”,也就意味著輸掉了這場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