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屬於工資薪金所得,2019年1月1日後,納稅人有了選擇權,既可以選擇年終獎計稅方式計算個稅,也可以選擇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個稅。而2018年發放的年終獎不存在適用綜合所得計算個稅情形,但可以選擇年終獎計稅方式計算個稅,也可以將年終獎計入本月工資合並計算個稅。1、2018年12月發放2018年終獎的年終獎計稅方式:(1)修正的年終獎除以12個月,折算成每月工資薪金。(2)根據舊月度稅率表,找相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3)個稅=修正年終獎*稅率—速算扣除數。修正年終獎=年終獎—(5000-應發工資)。2、2019年發放2018年終獎的年終獎計稅方式:(1)年終獎除以12個月,折算成每月工資薪金。(2)根據新月度稅率表,找相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3)個稅=年終獎*稅率—速算扣除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