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宣王使人吹①,將三百人。南國處士②請為國王吹。嶽、林③吃數百人。死了,李。好壹聽,處士逃了。
齊宣王讓人吹,三百個人必須壹起吹。南國的處士根本不會吹笛子,他要求為齊宣王吹笛子,王玄非常高興。政府給了他和那數百人壹樣的待遇。齊宣王死後,他的兒子齊敏國王繼承了王位。齊敏國王也喜歡聽吹奏,但他喜歡讓他們壹個接壹個地獨奏。南國的處士絕望地逃走了。
冒充合奏者中的壹員――只是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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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解讀:與事實不符,不準確,虛假。簧片樂器:簧片樂器。不會吹笛的人混在吹笛隊裏。比喻沒有能力也要裝有能力,劣質貨冒充好貨。
韓非《論韓非子內藏》:“齊宣王使人吹,必有三百人。南國處士邀②吹為王,宣王嶽③,邀④百人。宣王壹死,他就死,以至於處士壹聽,就逃。”
使用主謂形式;作為謂語和定語;貶義
比如葉聖陶的倪煥之:“這個當然不能讓任何人~”
字調整人事,~,不變。★鄒韜奮《抗戰以來的二七》
同義詞名不副實,掩人耳目,混淆視聽。
反義詞貨真價實,名副其實。
南闊先生玩燈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