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由於賣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延遲,賣方應立即發送書面通知告知買方此類延遲,包括延遲的描述或延遲的原因,並且賣方還應解釋(在賣方看來)根據訂單條款是否允許此類延遲。如果不允許這種延遲,賣方應準備相應的補償計劃,該計劃必須得到買方的批準。上述補償計劃需要詳細說明賣方將采取的克服延遲的具體措施(如果延遲不能克服,延遲將被延遲)以及完成這些措施的具體日期。如果賣方未能實施批準的補償計劃或采取其他合理措施,買方認為有必要采取措施彌補或延遲延誤,買方將通過要求賣方提供額外勞動力(包括但不限於加班或加班)來加快工作進程。為了按照訂單的生產計劃按時完成生產(或不能按時完成則延期生產),買方可以在合理的前提下要求賣方提供監督和設備。如果訂單條款不允許此類延遲,賣方為實施補償計劃或加快生產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將由賣方承擔。如果賣方(a)未能提交補救計劃(或延遲計劃),(b)未能執行批準的補救計劃(或延遲計劃),或(c)未能按照買方的要求加快工作進程,買方有權根據采購合同中的終止條款終止采購合同。
上一篇:英語局翻譯中文。下一篇:精彩的英文翻譯!謝謝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