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nd後面可以跟不定式作賓語,在這種情況下tend被視為及物動詞。
再比如,agree是不及物動詞,但也可以加不定式或賓語從句作賓語,即agree to do sth或agree+that從句,這種情況下視為及物動詞。
傾向於做某事的意思是“傾向於/傾向於/容易做某事”。
例如:我的祖母每天都傾向於早睡。
當別人不同意他的意見時,他往往會生氣。
3.壹般來說,沒有傾向於做某事的結構,只有傾向於某事。
傾向於某事/某人通常被翻譯為“to”.../朝向……”/“照顧/服務……”/“要註意/要註意……”。
我傾向左邊,但什麽也沒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