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想法是:
.....泰立碑勸大家,為了除賊保地方平安。事件起因:劉嘉玲團都是屬於人民的耕地,為農民耕種,靠春夏收割生存。而是被壹堆不種地,不做生意,遊手好閑的人,沒日沒夜的賭博。窮的時候吃妳的人,害妳的鄰居,或者借東西勒索。否則妳勾結地痞害妳,甚至唆使大人小孩男人以外出拾柴或割草為由偷偷攜帶刀鋸。熟了就偷二季雜糧,蔬果,林柴。被抓到了,要麽欺騙,要麽編造謊言嫁禍於人。各種違法行為讓好人很難安生。“內閣小組”討論:不分妳我,業內誰捉到賊,無論室內還是野外,獎勵200元,絕不食言。團長等。,聚集在祠堂,和* * *與之交涉;如果屬於“大盜”,則送官查處,小盜則被帶到廟裏,由群眾公投處罰。團領導,有話直說,絕不姑息。(那些被禁止戰鬥的人...)如果不遵守,將被罰款200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