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和《子同治簡》中也有記載,它不僅僅是壹本關於三國的書。
218年6月,曹操頒布了壹道修路的“最後命令”,原文是:古代的墓葬必須居住在貧瘠的土地上。...讓雙腳協調壹致”
我說的是,不重葬,不挖,不種樹。確定守陵的位置和範圍。
壹年後,當曹操放棄漢中回到長安時,曹操已經非常疲憊,身體也不好。他在這個時候發布了壹份遺囑。
原遺囑:直言不諱,隨時可以收藏。金、鉺、玉、銅、鐵是不允許的。
如果我死了,我會按照我當時穿的衣服下葬。玉器、首飾、銅、鐵等物品不宜隨葬。
219年底,曹操從襄樊前線返回洛陽後立即病倒。他寫了最後的遺囑,非常感人。
半夜感覺有點不舒服,明天就去誘導粥發汗,吃當歸湯。..兄弟們可以* * *分。
只要輸入開頭和結尾,就能找到原文。曹操的遺產比較白,比較好理解,不用翻譯。
曹操也給曹丕留下了遺產。
原文:這個兒子三歲喪母,五歲喪父,為了讓妳累。
言下之意,曹丕要好好照顧他的小兒子曹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