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翻譯(書面翻譯)——書面翻譯,用文字翻譯(不同於口譯)。
(2)口語翻譯)——口譯人員將目標語口頭翻譯成目的語,即在講話者仍在講話的同時,同聲傳譯人員同時進行翻譯。
(3)同聲傳譯——譯員在不打斷演講者講話的情況下,不斷地向聽眾解釋演講者講話內容的壹種口譯方式。
(4)交替傳譯——譯員坐在會議室裏,聽源語言,做筆記。當說話者講完或停下來等待口譯時,口譯員準確、完整地用清晰、自然的目標語重新表達源語言中的所有信息,就像在說話壹樣。會議口譯中的交替傳譯要求譯員能夠連續聽五到十分鐘的發言,並運用良好的演講技巧完整準確地翻譯所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