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意義往往與哲學、宗教存在、意識(自我意識)、幸福等概念交叉,也涉及其他領域,如符號、本體論、價值、目的、道德、善惡、自由意誌(自願)、上帝觀、上帝存在、靈魂、來世等。
人生的積極意義:在有生之年,豐富人生,實現理想,過上幸福的生活。為社會和平與發展奉獻自己,不要虛度光陰,不要碌碌無為,不要給自己留下遺憾。
擴展數據:
人們的生活方式:
為別人而活:把別人的快樂當成自己的快樂,把別人的痛苦當成自己的痛苦,把周圍人的評價和贊美當成自己存在的意義。比如誌願者。
為自己而活:把個人的物質或精神享受作為生活的目的。不考慮生活中別人的感受,別人的態度,周圍人的評價。比如長期從事壹些技術或者流水線工作的工人,或者太有錢根本交不到什麽朋友的資本家。
為某種信仰或理想而活:比如金錢,財富,女人,男人,孩子,某種觀念,信仰等等。
為活著而活著:活著沒有目的,只是為了活著。等待生命的終結或者生命中可能出現的奇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