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儒學案》是清代黃宗羲創作的壹部學術史著作,系統地總結和敘述了明代傳統藝術思想及其流派的發展演變。全書62卷。第六卷在白沙學案下。
明代儒學案,重在明確各家學術思想的宗旨,把握各家學術的精髓。黃宗羲針對宋元學者對語錄的不當編選,使讀者難以看出以往學術精神的不足,特別強調準確把握各家的學術宗旨。他指出:“壹個理論是有目的的,是它的人的力量,是學者的切入點。”世界上有無盡的正義,如果不是壹兩句話決定的,如何在我身上制造!所以,沒有目的的講課,就是有好的詞,也是壹塌糊塗,毫無頭緒。讀書人得不到他們的目的,就是讀他們的書還不如張騫的初夏,得不到嶽家的要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