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書是壹件無所事事的事。要做壹本書,先放松放縱自己的感情,再做壹本書。如果是業務所迫,就算有中山兔這麽好的筆也寫不好。壹般來說,寫書的時候,首先要靜坐思考,要自在,不要和人說話,要平靜,要專註,就像面對皇帝壹樣,這樣寫出來也沒什麽問題。
2、原文:真書善為公平,此世俗之論,唐朝之失。古今真書的神奇之處,沒有鐘和常遠,其次是王逸。今天兩個學校的書都是瀟灑的,何樂而不為呢?唐代以書論士,士大夫有科舉的習慣。
真正的書要寫得堂堂正正,這是世俗的普遍看法,也是唐代書法的壹個短板(唐代書法家講究法度規矩,缺乏魏晉書法的風采)。古今真書最好的作家是鐘繇,其次是王羲之。看這兩本書法書。都是瀟灑的。為什麽他們壹直保持方方正正的規則?究其原因,是因為唐代以法律作為選士的標準,所以文人階層的文字大多有科舉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