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詠解釋了《文選》中壹切事物的意義。李善認為李詠的評語不能刪除和修改,所以他把它們寫在壹起(李善的評語和李詠的評語)。
附:《新唐書·李詠傳》:“只是在我不太出名的時候,開始善於解釋《文選》裏的東西,忘記了意義。完成這本書是為了說明我不對,但我很擅長,我想變得更好。我說,‘妳盡量彌補我吧。見義於附物,善不可奪,故兩書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