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英語四級考試的目的是促進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實施,客觀準確地衡量大學生的英語能力,為提高我國大學英語課程的教學質量服務。教育部委托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名為“1993之前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設計組”)設計、組織、管理和實施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
根據理工科本科和文科本科兩個大學英語教學大綱,大學英語考試分為大學英語四級和六級,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原國家教委)在全國範圍內統壹規範。每年考試結束後,會在8月或9月公布成績並出具成績單。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四六級是沒有及格線的,425分以上就可以報考六級,所以壹般認為四六級的及格線是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