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1解釋:放下。②靠背:靠坐臥;後面是穿的。意思是經常使用的東西。(3)惠:中山人(今河北定縣滿城),北魏太武帝時任永州刺史。本文選自《北史·李會川傳》。4紀律:追隨者。國紀指的是國資主簿。⑤集團下:下屬,下屬。6現實:事實,真相。
有擔鹽的,有擔柴的,兩個人同時放下擔子,在樹蔭下休息。走的時候要爭壹張羊皮,據說是讓妳坐下來背上的東西。李惠把它們放了出來,對大師說:“妳能敲這張羊皮找到它的主人嗎?”沒有壹個人回答。李惠叫人把羊皮放在墊子上,用棍子打它。當他看到壹些鹽粉時,他說:“妳得到了真相!”讓爭吵的雙方再看壹遍,擔柴的人承認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