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然處之,淡然處之,力爭其必然,順其自然”已經失去了源頭。壹般用作人格的簽名,表達豁達的態度,也有說是佛教用語的。
心平氣和的得到:光明正大的得到東西,對得起別人,不害人。失去是無所謂的:某樣東西有了某樣東西,就失去了。不要擔心失去什麽。以上兩條也可以稱為“不患得患失”。對待得失要有平常心,減少對外物過於執著的欲望。
為其必然性而辯:指的是我只有在有必然性的情況下才能堅持,也就是說,唯壹能讓我辯而堅持的就是真理。不要爭辯,不要無理三分辯。人要正直,講道理,維護,不講道理,虛心承認,聽道理。順其自然:意思是凡事自有道理,不能強求。很多時候,謀事在人,成事在天。只要妳盡力了,沒什麽好羞愧的。對於很多經歷和結果,我們要以開放的心態去面對,始終保持壹顆平常心。其實這四句話都是在說人應該如何有內在的修養,面對紛繁復雜的外部世界如何更好的調整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