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翻譯職業資格(水平)考試是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委托、中國外文出版發行局管理的國家級職業資格考試。已納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體系,是全國統壹實施、面向全社會的翻譯職業資格(水平)認證。
壹、報名條件
這次考試是面向全社會的職業資格考試。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壹定外語水平的人員,不分年齡、學歷、學歷、身份,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的語言二、三級考試。允許在中國工作的外國人和港澳臺專業人士也可參加報名。
二、考試科目
1,二三級翻譯考試都設置了綜合翻譯能力和翻譯實踐兩個科目。口譯考試有綜合口譯能力和口譯實踐兩個科目,二級口譯考試的口譯實踐分為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兩個專業類別。
2.報考二級交替傳譯的,參加“綜合口譯能力”和“口譯實踐(交替傳譯)”考試;報考二級同聲傳譯的,參加“綜合口譯能力”和“口譯實踐(同聲傳譯)”考試。
3.入學前未取得二級及以上翻譯職業資格(水平)證書的翻譯碩士研究生,在校期間必須參加二級口譯或翻譯職業資格(水平)考試,可免考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踐或翻譯實踐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