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認識客觀事物和檢驗認識正確性的方法,翟墨提出了著名的“三表”或“三方法”。他首先在《死》中提出“言有三式”,然後在《米希特與死》中提出“言有三法”。兩者內容基本壹致。三表或三法是“有基礎者,有獨創者,有用者。”翟墨認為,要判斷事物的對錯,就必須論證有理有據的論點。《源於古代聖王》是根據古代聖王的歷史經驗。但是,僅僅靠古人的間接經驗來證明是不夠的。要“有原”,即“察民耳目之真”,即察廣大群眾耳目之直接經驗。第三張表是“有用”,“為了什麽?廢除刑事政治,看國家人民利益。”就是這個說法或者判斷什麽時候作為政策法令實施,要看是否符合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這三張表或方法,就是墨家判斷事物對錯、區分知識與真理的標準。這也是墨家的邏輯。儒家和墨家都講邏輯。孔子主張“正名”,即以“禮”為標準判斷是非;墨子主張用三表:原、原、用,即考歷史,觀察百姓的所見所聞,進而考察政令的實際效果是否利國利民。相比之下,墨家的方法更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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