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地址相同,自14 65438+2月22日(月)以來,大部分收件人的EMS都被指定為商業船舶貨物處理。(郵件除外)
從65438+2月19到65438+2月22日,已有3000多件物品被海關扣留檢查。因為大量物品擠在海關倉庫裏,陸續到貨的物品沒有地方存放。
受理EMS業務時,告知(寄件人)項目所屬行業。
廣州海關當局將韓國發出的EMS視為商業目的,因此重新評估並實施商業通關程序。
以偷稅漏稅為目的,大量發送同壹地址時,由於需要重新識別,到達中國後被延遲。
必須告知客戶,根據海關當局的判斷,已經發生了額外的稅款(額外的基準是參考郵件UPU文件)。
如果經過北京、上海,但最終目的地和收件人是廣州的,也適用本通知的內容。
請理解,韓語免費,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