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人稱(我;我們),第二個人說(妳;妳)、第三人稱(他、她、它;他們,他們,他們)。人稱代詞根據其在句子中所起的成分可以分為主格人稱代詞和賓格人稱代詞。
另外,人稱代詞有單復數之分,尤其是第二人稱的單復數形式壹致,在實際翻譯中要註意。常見的第三人稱代詞“其”、“之”可以泛指人、事、物,包括“他”、“她”、“它”、“他們”、“他們”。
在敘事和抒情文章中,敘述者是作為作品中的人物出現的,自稱“我”的是“第壹人稱”。
文中的“我”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以是作品中虛構的人物;也可以是主要人物,也可以是次要人物。“我”必須與作品中的其他人物發生各種關系,對人物和事件起到解釋和見證的作用。
這種敘述往往給人壹種親切、真實的感覺,但筆觸只能局限於“我”所經歷或聽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