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使
行為
是
未定義的視為首句,因為它的意義是完整的,而且有主語部分和謂語部分,所以在句子中稱為主句。當意義被直接翻譯時,行為結果是未定義的,並且
存在
慷慨是句子中的從句——從屬於主句的句子,因為沒有主句就沒有完整的意義,所以叫從句。前者是主句,後者是從句。主句可以算是壹個大主語。妳能理解這個解釋嗎?
第二個問題
說
據說總的來說。
這句話的直譯是:據說行為的結果是沒有定義的,而且還很普遍。
希望對樓主有幫助。如果不明白,可以再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