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是面向全社會的職業資格考試。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壹定外語水平的人員,不分年齡、學歷、資格和身份,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語種的二、三級考試。
允許在中國工作的外國人以及香港、澳門和臺灣省的專業人士也可以申請。
國家CATTI翻譯職業資格考試已正式納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體系。
是全國統壹的面向社會的翻譯職業資格(水平)認證,是對口譯員或筆譯員雙語翻譯能力和水平的評價和認可。
設立這壹考試的目的是為了適應我國經濟發展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加強我國外語翻譯隊伍建設,進壹步規範翻譯市場,加強翻譯行業管理。
根據《人力資源部關於翻譯資格(等級)考試的暫行規定》(人力資源[2003]21號)精神,在人力資源部的統壹規劃和指導下,由外資委負責翻譯資格(等級)考試的實施和管理。
人力資源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各語種、各層次的翻譯考試,國家外國專家局培訓中心負責各語種、各層次的口譯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