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數字由0,1,2,3,4,5,6,7,8,9 * * * 10個計數符號組成。阿拉伯數字最早由古印度人發明,後由阿拉伯人傳播到歐洲,再由歐洲人進行現代化改造。人們認為它們是阿拉伯人的發明,所以人們稱它們為“阿拉伯數字”。
起源
公元500年左右,隨著經濟和種姓制度的興起和發展,印度次大陸西北部旁遮普的數學已經處於領先地位。天文學家Ayepihite在簡化數字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他用網格記錄了數字。如果第壹個網格中有壹個符號,比如代表1的點,那麽第二個網格中相同的點代表十,第三個網格中的點代表壹百。
這樣,不僅數字符號本身,而且它們的位置順序也具有重要意義。後來,印度學者引入了零這個符號。可以說,這些符號和表示法是阿拉伯數字的老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