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後接名詞或代詞,表示“具體”某事。例如:
我想給我的女兒們買兩件毛衣。(JB III,L59)
我想給我的女兒們買兩件毛衣。)
妳想要壹塊月餅嗎?(JB II,L10)要不要這樣的月餅?)
2.後接不定式,表示“渴望、愛”,常用於禮貌的邀請、請求或建議。例如:
我想放棄數學。(JB III,L12)(我想放棄數學。)
妳願意來吃晚飯嗎?(JB II,L21)
妳想要來吃晚餐嗎?)
3.當主語是第壹人稱時,would可以和should互換使用,它們可以縮寫成‘d’,like也可以改成love。例如:
我肯定他會很樂意來的。我肯定他願意來。)
我想要紅色的。我想要紅色的。)
在“would like”之後,可以用不定式作賓語補足語。例如:
妳想我做什麽(JB II,L45)
要我怎麽做?)
我也想讓妳見見我的父母。我想讓妳也見見我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