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十二呂][十二];
十三十三[θ'ti?n;'θti?n];
十四十四[f'ti?n;fti?n];
十五十五[f?f'ti?n;f?fti?n];
十六六十?科斯提。n;s?ksti?n];
十七十七【sev(?)n'ti?n;sev(?)nti?n];
188[e?ti?n;'e?ti?n];?
1919【na?恩提。n;na?nti?n];
二十二十?]。
擴展數據
記憶公式
代表數字的詞叫做基數詞。其形式如下:
1,從1——10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2.來自11——19十壹、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
3.從哪裏?分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和八十是特殊形式,而六、七十和九十都是個位數形式,加上後綴-ty。表示幾十個時,在幾十個和單位基數詞形式之間加壹個連字符“-”?21二十壹76七十六.
4.在百位數的形式上加“百分之壹”,表示百,在幾十和百之間加and。
5.超過壹千位數?從數字的右端到左端計數,每三位數加壹個逗號“,”。從右開始,在第壹個“,”前的數字後,加上第二個“,”前的數字後?百萬,在第三個“,”前的數字後加十億。然後,壹節壹節地,兩個逗號之間最大的數是以百為單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