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新唐書》?官員傳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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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是青州北海人。隋朝任舞陽縣令,以愛民利民為政。在武鶯縣,有壹個普通人帶著壹頭牛和他妻子的家人住在壹起。過了很久,(牛)生了十多頭小牛。當他準備回家時,他妻子的家人拒絕把牛給他。市民狀告縣裏,縣裏也做不了決定。(他)去見張,和冀說:“妳有壹個縣長自己。我該怎麽處理這件事?”人們哭著抱怨他們的冤屈。張讓身邊的人把人綁起來蒙住頭,從人家婆家走過,說抓到了壹個偷牛賊,讓各家把牛都拿出來,問清楚牛的來歷。婆家不知道是什麽打算,連忙說:“這是女婿家的牛。我從未參與偷牛。”張馬上叫身邊的人把蓋在頭上的布拿掉,說:“妳可以把這頭牛還給妳女婿了。”婆家磕頭告白,武鶯縣的官員們羞愧難當。張有壹次走在路邊,看見壹個老奶奶守著她種在茅屋裏的洋蔥。他告訴她,“(妳)回家吧。如果有人偷洋蔥,來告訴縣長。”老婦人謝過她,然後回來了。不久,許多洋蔥被丟失,張召集所有的男人和女人在十英裏訪問和檢查,他抓住了小偷。壹個行人晚上出發,把袍子留在路上。他走了十幾裏路,發現有人對他說:“我們縣城的人不撿丟的東西,妳回去拿吧。”行人隨後發現了長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