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謀縣社區矯正對象李某某嚴重違反社區矯正法律法規,翻越“隱形高墻”,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實施以來,我縣首例撤銷緩刑的案件。
2020年6月165438+10月,李因犯賭博罪被元謀縣人民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元謀縣司法局依法對其進行社區矯正。李在社區矯正期間,不履行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不服從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的報告,思想匯報重復單壹,內容摘抄自網絡,對矯正機構發出的警告置若罔聞,嚴重違反了社區矯正管理規定。
2021 2月18日,元謀縣司法局向縣人民法院提交了依法撤銷李緩刑建議的請示。3月15日,縣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李緩刑,收監執行原判刑罰。
李某某撤銷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