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開封府紀念碑》
北宋時期,各級官廳都有為本廳歷任官員刻字的做法。北宋著名政治家司馬光在《諫院碑文註》中說,這樣可以使民眾“以其名而議之,說有人忠,有人奸,有人直,有人還”。通俗地說,就是立碑,為民眾提供壹個公開指出、評價、討論官員的途徑,進而達到讓官員心生敬畏、忠於職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