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唐張馨予賈珍落魄有誌氣》
人物釋義:張(666~729),唐代開元名相。長安二年(702),督諫,遷周琴為大都督,調任州督、天兵至節度使。開元八年(720)進入朝覲階段,任中書侍郎,移至中書令。開元十壹年(723),因其弟張嘉佑貪汙,被貶為州刺史。先後任益州刺史、泰州刺史、定州刺史,冊封河東郡侯。
對久未解決的事情提問,張隨情況靈活應對,無所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