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是將壹種語言的信息轉換成另壹種語言的行為。翻譯是將壹種相對陌生的表達方式轉換成壹種相對熟悉的表達方式的過程。
其內容包括語言、文字、圖形、符號和視頻翻譯。其中,在A語和B語中,“翻”是指這兩種語言的轉換,即先把A語的壹句話轉換成B語的壹句話,再把B語的壹句話轉換成A語。
“翻譯”是指兩種語言之間的轉換過程,從A到B,然後在翻譯成當地語言的過程中理解B的意思。兩者都構成了壹般意義上的翻譯,讓更多的人理解其他語言的含義。
口譯或口譯員(口譯也叫口筆譯)是壹種職業。翻譯還是翻譯。
《商標法》第十三條第壹款明確規定:“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他人復制、模仿或者翻譯的馳名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註冊,禁止使用。”
這個“譯文”來自《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中的“譯文”。因為有直譯,音譯,意譯。而且同理,可能有多種譯法,以哪壹種為準,關系到如何保護馳名商標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察:壹是馳名商標是否有明確的含義,是否與漢字形成壹壹對應的關系;第二,馳名商標的音譯是否習慣;第三,翻譯方法是否得到了大眾尤其是市場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