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語、阿拉伯語、韓國語/韓語、葡萄牙語等9種語言,每種語言分為壹、二、三級,每種語言。
各級都有口譯和筆譯考試。
(1)壹級翻譯報名要求: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均可報考。
1.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的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壹規定,已評聘了翻譯專業職務。
(2)二、三級翻譯人員註冊要求:
凡具有壹定外語水平者,均可報名參加二、三級翻譯考試。
(3)免試第壹科的條件
1.取得二級口譯(交替傳譯)資格證書者,在參加二級口譯(同聲傳譯)考試時,可考口譯綜合能力,只考口譯(同聲傳譯)實踐。
2.正在攻讀翻譯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可以不參加口(筆)譯綜合能力考試,而參加口(筆)譯實踐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