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的名稱或社會習慣,往往是人民群眾通過長期的社會實踐而確定或形成的。荀子鄭明:“沒有適當的名稱,所以訂立契約是適當的。如果公約成立,那是合適的。如果和合同有出入,就是不合適。”
示例:
1.對許多人來說,這裏或多或少有壹個不成文的代碼。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這裏或多或少有壹個約定俗成的語法。
2.大多數人都贊同壹些指導方針。
絕大多數人同意這壹既定的指導原則。
3.這些措施有傳統的根據。
這些措施已經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