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論的原型最早出現在1971年德國出版的《翻譯批評的可能性與局限性》壹書中。本書作者凱瑟琳娜提出了功能主義理論,他的學生漢斯正式創立了功能主義的核心理論,即目的論。所謂目的論,是指決定翻譯過程的最重要因素是整體翻譯行為的目的。
支持目的論的人認為,翻譯不僅是壹種語言活動,而且是壹種基於源文本的翻譯行為,具有壹定的目的和目標,而翻譯的內容是針對目的語並由其受眾產生的文本。采取適當的翻譯方法和策略,恰當地、有選擇地翻譯原文。
目的論原理詳解;
目的論認為目的原則是翻譯的首要原則。在翻譯過程中起主要作用的是譯文在目的語文化中的交際目的。目的原則要求翻譯的過程應該建立在目的語在目的語文化中實現其預期功能的基礎上,翻譯只是基於源語言文本的翻譯行為。
在整個翻譯過程中,譯者不再以對等理論所強調的原文及其功能為標準,而是關註譯文在目的語文化環境中應該達到的壹種或多種交際功能。目的論是決定翻譯過程的根本原則。譯文必須在語言內部具有連貫性,換句話說,譯文必須能被具有目的語交際環境和知識背景的接受者所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