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片為什麽用“吉”而不用“吉”?首先,紀錄片這個詞不是中文的,是從原來的紀錄片這個詞翻譯過來的。紀錄片最早是由“紀錄片教父”約翰·格裏爾遜在他對弗洛哈迪的《北方的漢努克》的評論中提出的。它的本義是“有文字性、紀實性、有價值”,可見這不是簡單的記錄。
以前中文裏沒有“記錄”這個詞。我們只知道中文裏類似的詞是“記錄”。所以“記錄”這個詞只是針對“紀錄片”而言的。我們可以認為,當時把這個詞翻譯成中文的人,其實是為紀錄片發明了壹個中文詞。這個“紀”就是“時代”和“紀念”的意思。
“紀錄”壹般只作為名詞使用,指在壹定時期、壹定範圍內記錄的最高成就,如打破紀錄、創造新紀錄等。“記錄”有兩層意思。壹個是壹定時期、壹定範圍內的最好成績。另壹個意思是指記錄有新聞價值的事件。
紀錄片是以現實生活為創作素材,以真實的人和真實的事件為表現對象,並對其進行藝術化處理和展示的影視藝術形式,其本質是展現真實,用真實引發人們的思考。紀錄片的核心是真實。紀和紀是有分工的,他們出現在不同的場合有壹定的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