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要條款有平安險、單獨海損和綜合險三種。
3.我們在國際保險中習慣使用“倉至倉”責任條款。
4.與安全重要寬度相比,特定平均值承擔責任。
5.如果我們的大量庫存貨物以CIF價格成交,妳方負責投保哪種險?
6.成交的貨物按成本加運費加保險價格,我公司按發票金額110%投保壹切險。
7.因為破碎險是特殊險,必須收取額外費用。
8.如果指定在甲板上裝貨,保險率是否會高?
9.保險的目標是保證貨物的安全和投保人的利益。
10.增加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11.我們的價格沒有計算任何附加險。
12.如果妳方只期望按發票金額130%投保,我們可以安排。
13.壹般來說,附加險是在買方認為必要時才購買的。
14.保險責任的起止期限有多長?
15.妳方是否才是我們的單獨海損附加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