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壹個騙子被揭穿,戴周依法判其流放,並告訴陛下這個歷史典故:貞觀之初,“朝廷百花齊放”,大力選拔人才。唐太宗下令,凡有假官職者,必須投降,否則處以死刑。當時有壹個柳雄參軍做徐州管事,偽造的在隋朝被發現。戴周依法判其流放,奏太宗。唐太宗說:“我下令把不投降的人處死,妳卻判他們流放。這不是向世人表明妳不守信用嗎?要不要賣法?”戴周說:“陛下馬上要殺那個人,我控制不了。既然已經交給法務部了,我不敢違反規定。”太宗曰:“妳只顧自己遵紀守法,讓我失信於天下?”戴周說:“法律是公布天下、取信於民的國家法律。皇帝的話不過是壹時氣憤。陛下壹怒之下說的話怎麽能殺人呢?現在我們將罪犯繩之以法,就是忍小怒,守大信。我要是順從壹點小怒,觸犯壹大信,真是對不起陛下!”唐太宗寬慰地說,“如果朝廷不能執行法律,王粲先生總會糾正它。我擔心什麽?”這種違反執法的例子很多。史稱戴周“談獄,無冤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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