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增值稅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監制印制,僅供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使用。它們不僅作為納稅人反映其經濟活動的重要會計憑證,而且作為賣方納稅義務和買方進項稅的法律憑證。它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開具和管理是將除商業零售以外的增值稅普通納稅人納入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即普通納稅人可以使用同壹套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等。,俗稱“壹機多票”。
擴展數據:
(1)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商業憑證。由於購置稅是憑發票抵扣的,買方要向賣方繳納增值稅,所以也是完稅憑證,起到賣方納稅義務和買方進項稅的法律證明作用。
(2)貨物從最初生產到最終消費的各個環節都可以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連接起來,按照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額對各個環節進行征稅和抵扣。
讓稅收從上壹個業務環節傳遞到下壹個業務環節,直到商品或服務提供給最終消費者。這樣,各環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應納稅額之和,就是該貨物或服務的整體稅負。因此體現了增值稅普遍征收、稅負公平的特點。
百度百科-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