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證費120元/件,170元/件。(根據國家不同,註:公證書在美國、韓國、奧地利、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等國家使用的,需要同時公證,公證費50元/件。)
2.公證書英文翻譯費80元,160元/張。(根據國家不同,註:公證書使用美國、韓國、奧地利、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等國家的,需要同時公證,翻譯費80元/件。)
3.復印10元/份。
4.公證驗證費150元。
5.涉臺公證書復印件郵寄到40元的話,中介費慢,快件245元/件。
6.認證代理費:100元/件。
7.文件檢索費:20元/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條:公證機構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相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