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為終端產品的可拆卸電池組的充電器供電
其為完全或主要由電機操作的終端使用產品的電池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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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包括設備成本:分離電池組的動力是終端使用產品的電池,產品的終端使用成本是整機或主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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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規中,nrcan正在定義外部電源(EPS)的設備:用於交流線電壓轉換的輸入或輸出電壓是DC低,不能轉換成壹個,或輸出電壓是DC曾經設計的
最後,它被翻譯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