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誼是安徽人,名叫明叔。他七歲時成了單親家長。母親彭,通過織布維持家庭開銷,每天給賈誼十塊錢(古代貨幣單位,不知道相當於現在的多少)讓他上學。賈誼壹分錢都不想花,卻把錢積攢起來,每隔十天還給媽媽。二十歲中科舉,被任命為常州司法軍(即官銜)。我認為,對於壹個讀書人來說,我懂法律,不能把法律法規閑置著做擺設。新的壹年我開始討論監獄的整頓(或者翻譯成刑法更合適),只是要求法律法規要合理,於是我說:“如果合理與法律法規存在,法律法規就能更好地實施。”等到他調離常州的時候,縣裏已經是壹個公平正義的法治社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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