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有錢人家,偶爾弄來兩只小狼,和狗養在壹起,也和狗相安無事。雖然大了點,但還是很溫順的。我忘了那是壹只狼。有壹天,我躺在客廳裏,聽到壹群狗哀嚎,發出憤怒的叫聲。我醒了,環顧四周,沒有人。他又壹次準備枕著枕頭睡覺,狗又像以前壹樣吼叫,他就假裝睡覺等著(觀察情況)。兩只狼壹直等到他沒有察覺,試圖咬斷他的喉嚨。那條狗阻止了他們前進。殺(狼)取其皮。這是我表哥於敦說的。狼子野心,(是)真的(而且)沒有誹謗(他們)!狼有野心的說法確實可信,不是詆毀。表面上假裝親密,但在我心裏,我是有惡意的,我不只是有這樣的野心。野獸在這種情況下說什麽都是不夠的。人為什麽要這樣耽誤自己?